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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刑事律师

    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合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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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合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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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缓刑,合用,驾驶,危险

         热点推荐: 缓刑考验期缓刑假释取保候审申请书拘役逮捕重婚罪量刑尺度抢劫罪量刑尺度危险驾驶行为属于交通法规中严格禁止的,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评价,换言之危险驾驶的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固然危险驾驶的犯罪分子可以合用缓刑,但是在十种情况下是不答应判处缓刑的。

         下面,律师365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哪些情况下危险驾驶犯罪是不能宣告缓刑的。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合用缓刑的情况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9,严峻超载驾驶的;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危险驾驶罪可以判刑几年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划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峻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峻超过划定时速行驶的;(四)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划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治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划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划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归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划定危险驾驶罪为行为犯,不要求实际造成了怎样的结果,只要有危险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那么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而在上述十种情况下,是不能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愿各位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