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的立案尺度?
如何把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的立案尺度?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职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显著超出正当收进,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正当的行为。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尺度的划定》(1999年8月6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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