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解约服务费未退湖南卫视节目公司成被告常德刑事律师毒品犯罪
关键词: 常德刑事律师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1起居间合同纠纷案,原告北京东方圣恒广告有限公司因以为湖南卫视节目公司拖欠服务费未退,遂将其告上法庭。
原告诉称,2008年12月17日,其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卫视频道2009年度《专题广告发布合同》,合同商定原告委托被告在天津卫视投放原告代办署理得专题广告,天天播放20分钟,定价为每分钟4400元,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全年保证金200万元,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25万元。
2009年4月23日,原被告再次签订《协议》,商定解除《专题广告发布合同》,由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10万元。
原告以为,被告有义务退还10万元服务费,遂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入1步审理中。
中国法院网北京东城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