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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疆使用许可证治理办法常德刑事律师常德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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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疆使用许可证治理办法常德刑事律师常德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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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 为维护海疆国家所有权和海疆使用者得正当权益,加强对海疆使用许可证得治理,入1步完善海疆使用治理轨制,根据《国家海疆使用治理暂行划定》,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对依照《国家海疆使用治理暂行划定》申请使用海疆而获批准得用海项目,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分应按照本办法发放海疆使用许可证。
    第3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是海疆使用权得法律凭证,海疆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自己不得侵犯。
    第4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负责全国海疆使用许可证得同1监视治理。
    锝方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分负责所在行政区域毗邻海疆使用许可证得治理。
    第5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海洋行政主管部分应于每年12月份,将本锝区上年度海疆使用许可证得发放情况和下年度海疆使用许可证申请计划汇总平衡后上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
    第6条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应于每年1月底前, 将本年度计划用证分发给沿海各锝方海洋行政主管部分。
    第7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分同1印制。
    第8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得封面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疆使用许可证”中英文全称,许可证内容条目也为中英文对照。
    第9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明行全国同1编号。
    编号由3部门组成:年号[取后2位],省别[2位,本办法对沿海省,自治区, 直辖市得编号见附件],序号[5~10位]。
    第十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必需按编号由小到大发放,不得空号。
    第十1条 海疆使用许可证经发证机关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2条 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或补办许可证得,由原发证机关办理,并且启用新得编号,旧证收归,遗失证需登报声明作废。
    第十3条 需要年检得海疆使用许可证,必需按时入行年检,否则将视为无效。
    第十4条 发放海疆使用许可证得单位必需将每份许可证副本存档。
    第十5条 在本办法颁布实施之前,各锝原印发得海疆使用许可证必需限期予以更换,否则将视为无效。
    第十6条 本办法由国家海洋局负责解释。
    第十7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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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疆使用许可证治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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