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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刑事律师

    讨论丈夫性无能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常德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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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丈夫性无能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常德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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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理由有很多,比如感情不和,出轨,家暴以及疾病。但是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具备1定的条件,那么丈夫性无能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 丈夫性无能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 丈夫性无能也就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多数情况是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只需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协商1致进行约定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了。 如果1方不同意离婚,也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女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以“调和不调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1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1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1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而判决离婚前提是主张离婚1方要能举出完整的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离婚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进行,那么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协议离婚的条件 申请的条件: A、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B、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C、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E、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A、1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B、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1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C、双方或1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D、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2)诉讼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1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1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律师之家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之家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