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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刑事律师

    诈骗情节严峻的情形有哪些,犯诈骗罪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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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情节严峻的情形有哪些,犯诈骗罪要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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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诈骗罪,几年,严峻,诈骗

          一,诈骗情节严峻的情形有哪些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颁发实施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详细应用法律的若干题目的解释》划定: 诈骗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对于"情节严峻”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有必要对"情节严峻”作明确的认定。

         就诈骗行为作甚"情节严峻”,提出以下观点,以供商榷。

         1,社会危害性较大如以贩卖毒品的手段入行诈骗,实践中的类似犯罪去去因诈骗不成而引发其他杀人,抢劫等严峻刑事犯罪,所以这类诈骗未遂的情节是严峻的;又如惯犯或流窜作案等危害严峻,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情形。

         2,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划定: 曾因诈骗受过刑罚处罚的,属于"特别严峻情节”之一,因此将此项列为诈骗未遂应追究的情形,是完全必要的,由于这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大,如不及时打击,将会导致下一个诈骗案的发生。

         3,诈骗的数额达到巨大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一条(二)项划定,对盗窃未遂情节严峻应定罪处罚,同时将情节严峻解释为"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贵重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即将欲盗窃的财物数额大小作为认定情节严峻的尺度。

         笔者以为应将欲诈骗的财物数额达到巨大作为认定情节严峻的尺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划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4,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变态或者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诈骗未遂虽未造成实际的财物损失,但也极有可能导致损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的后果,这种情形并不能由于没有造成财物损失就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应根据造成的被害人的人身损害程度,对其予以定罪量刑,应列为情节严峻的情形之一。

         二,犯诈骗罪要判几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据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划定的,依照划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掏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躲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六十三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通奸骗妇女,诈诈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划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