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再婚起纷争法官调解平止争常德刑事律师刑事证据
关键词: 常德刑事律师
日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1起因前妻再婚而引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下,原告方剑与前妻张伊握手言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1月,原告方剑与被告张伊在当地民政部分登记结婚。
同年10月生养1子,取名方宙。
因家庭琐事,双方常常发生纠纷,2009年4月,张伊诉至本院要求与原告离婚,法院于同年6月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方宙由张伊抚养,原告方剑自2009年1月1日起每年给付张伊子女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宙独立糊口止,此款于每年得8月31日前1次性付清(此款方剑未履行)。
不久前,原告听说前妻要结婚,于是原告以被告再婚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为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原告找被告多次协商此事未果,故诉至法院。
因为双方对立情绪较大,承办该案得法官经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与当事人交谈,宣传法律,并利用典型案例向双方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极,双方当事人被法官得真情所感动,熟悉到各自得不足,并自愿达成协议:原告方剑与被告张伊得婚生子方宙变更为由原告方剑抚养;被告张伊自2013年1月1日起每年给付原告方剑子女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宙独立糊口时止,此款于每年得8月31日前1次性付清。
来源: 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