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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刑事律师

    谈谈 交通事故车主快速处理方式—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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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 交通事故车主快速处理方式—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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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车主,失事故的心结谁都不想有。但正由于有出交通事故的风险,才有了转嫁风险,担当风险的保险公司。当你投保了保险,泛起事故时,你是否想得到最快捷的处理方式?又是否想得到最好的服务和最快的理赔呢?下面给大家先容几种处理事故方法,或许对你匡助。  方法1:自行协商  自行协商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最便捷的方法之1。各地都对自行协商作了明确划定,1般是针对小额案件或简易案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双方都无其他违规驾驶的情形(好比: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才适合自行协商。自行协商也包含了;互碰自赔;的部门,互碰自赔,简朴的说就是办完自行协商手续后各自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入行索赔。这种处理方式要求驾驶人要了解和把握自行协商的划定,适合的范围和保险理赔相关知识,同时懂得应用《道交法》的相关规则自行准确判断交通事故责任,如对责任难于明确的可以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或交管部分咨询,在相关工作职员的匡助和指导下得到解决。其最便捷的好处是:省时又省力,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可以减轻因此而带来的交通拥堵等压力。其风险是:当事人利用此规则迅速要求撤离现场,消灭事故现场证据,事后又反悔,不承认事先协商好的责任,导致索赔难的情况。保险公司提醒:用此方式,需要绝可能地通过手机拍照等留下现场证据;其次,协商责任需书面形式,需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其3,在处理过程中,双方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信息,确认无误后入行证件交换,各自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事后处理。  方法2:报警处理  报警处理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刻向交管部分报案,当事人需保存事故现场,在现场等待交警赶去现场,对现场勘查取证,对当事人入行调查核实,入行事故责任判断等。此方法1般比较适合损失较大的案件,人伤案件或对事故责任难于自行确认的案件,由交管部分调解,判断解决。其好处是:责任判断较正确,证据可以得到较好的保存,发生矛盾和摩擦时可以通过交警得到有效解决,保险公司对责任判断认同度较高。其劣势是:等待时间较长,对交通压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过错方还有可能得到交警部分的相应处罚,增加不必需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提醒:当事人是否选择报警处理,需视事故情况而定,假如难于掌握,最好同时向保险公司保案,在保险公司指导下,入行报警处理。  方法3:保险查勘  保险查勘,即脱险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乞降等待保险查勘职员到现场入行查勘。此方法当事人可以及时有效地得到保险查勘职员的服务,并在保险查勘职员的指导下铺开事故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其上风是:可以较快地得到保险公司的增援和服务,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比较全面,使当事人少走弯路,可以得到更快捷的理赔。其缺点是:现场查勘需客户耐心等待查勘职员,特别是离市中央较遥的偏遥地,等待时间更长,同时要求保险查勘,也需要其他方法的同时配合处理,方能得到较全面的解决。保险公司提醒:最守旧和有效的方法就是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无论选择何种处理方法,都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求助,在保险公司工作职员的指导下铺开事故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