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973613118
    常德刑事律师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证据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关键词: 淫秽,处罚,物品,传播

         

    传播淫秽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划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3条的划定: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划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目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划定尺度二倍以上的;  (二)数目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尺度的;  (三)造成严峻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划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划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 1 页